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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视网膜病变

时间:2012-05-14 来源: 爱尔眼科

  一、概述

 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发于妊娠6个月以上,尤其是妊末3个月内。出现高血压、蛋白尿、水肿,发生先兆子痫或子痫、惊厥、昏迷,甚至危及妊妇和婴儿生命。眼底视网膜病变的程度与高血压,尤其是舒张压有关。

  二、诊断标准

  1、妊娠6个月以上。

  2、高血压、蛋白尿、水肿。

  3、双侧眼发病。

  4、球结膜可有血管痉挛,弯曲或蛇形,且常出现在视网膜病变前。

  5、眼底视网膜病变与高血压视网膜病变相同。

  三、处理原则

  1、视网膑病变表现为血管痉挛者,可控制血压,继续妊娠。

  2、视网膜病变已见到血管硬化及出血者,一方面对症治疗,一方面严密观察。

  3、视网膜病变发展到棉絮状渗出,视乳头水肿者,应尽快终止妊娠,确保妊妇安全。

  四、治愈标准

  1.妊娠前无高血压或肾炎者,产后6周内球结膜血管可恢复正常,3个月内视网膜病变消退。

  2.妊娠前有高血压或肾炎,且视网膜病变严重者,产后视网膜出血,渗出可逐渐吸收,但已造成的视功能损害难以恢复正常。

河池爱尔眼科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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